1. 购销模式
操作流程:您先从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取得商品所有权,再销售给消费者。
税务处理:按销售额的13%缴纳增值税,并负责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及售后服务。
盈利方式:通过货物进销差价获利。
2. 代销模式
操作流程:与供应商签订委托代销协议,您作为受托方代为销售商品,商品所有权仍归供应商。
税务处理:按手续费收入的6%缴纳增值税,由供应商负责开具发票及售后服务。
盈利方式:通过收取销售手续费获利。
空中分账系统作为技术支持,可实现资金自动分配。例如:消费者支付100元,系统自动将80元划转至供应商(货款),20元划转至你自己的电商主体公司(手续费)。你仅需就20元手续费确认收入,并按6%税率缴纳增值税。
1、有效降低电商主体公司收入规模,采用代销手续费佣金确认收入,年销售额很容易控制在500万以下,便于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2、将原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销售业务,转变为适用6%税率的服务业务,税率降低7个百分点。
1. 实操落地难度大
应该极少有供应商愿意采用代销模式,这意味着风险转嫁给了供应商,所以目前多数企业采用的还是"假代销"模式(引入空壳个体户/小规模公司),虽然包装成了代销但未改变业务实质。
税务稽查中如无法证明业务真实性,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要求按13%税率补缴增值税。
2. 政策法规风险
税务局可能直接引用目前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销售代销货物直接视同销售按照13%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法》虽然删掉了代销的视同销售条款,但是,2026年1月1日才正式施行。

互联网平台报送新规出台后,平台销售数据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极易触发税务预警,证明业务真实性难度较大。
3. 资金监管风险
空中分账系统仅提高资金效率,无法改变业务实质。虚拟账户交易记录完全透明,依旧会受税务部门监管。
“假代销”模式详解

“假代销模式”的本质是在电商主体A公司和供应商B公司之间,人为插入一个受控的空壳公司(C),试图在形式上模仿合规的代销,但实质上并无真实业务,目的纯粹是避税。
其操作路径和风险核心可拆解为以下几点:
1、目的: 电商公司(A)不满足于真正的代销赚取手续费,希望既能控制货源和销售,又能享受低税率。
2、手段: 在自身(A)与供应商(B)之间,插入一个自己控制的、享受税收优惠的“中间商”(C)(通常是核定征收的个体户或小规模公司)。
3、运作:
B → C: 签订“买卖合同”,将货物“销售”给空壳公司C。
C → A: 签订“委托代销合同”,C将货物委托给A进行销售,但此时A并不真正持有货物。
A → 消费者: A以委托代销的名义销售给消费者,并声称自己只收取手续费。
4、风险焦点(为什么会被查?):
空壳公司(C)无实际经营能力: 税务稽查时,一旦实地考察这些C公司,就会发现它们没有办公地点、没有员工、没有仓储物流能力,根本无法履行“采购”和“销售”的职能。这就坐实了其“空壳”性质。
“不具有业务实质”: 这是官方的说法,通俗讲就是整个链条中,只有A公司在实实在在做生意,B和C之间的交易是虚构的纸面游戏。真正的商业实质仍然是A从B买货,然后卖给消费者。
“不具有合理的商业安排”: 这也是官方说法,意思是引入C公司缺乏正当的商业理由(例如提升效率、拓展市场等),其唯一目的就是利用C的低税率套利,因此属于“恶意避税”。
稽查后果:税务机关一旦认定,就会否定整个代销模式的安排,将A公司通过C公司转移的全部收入,重新确认为A公司的销售收入,责令A公司按13%的税率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并可能处以罚款。
当然有部分地方也承认这种包装的代销,但是互联网报送新规出台后,代销企业报送的收入数据必然会和平台报送收入数据产生极大的偏离,万一被风险预警,这时候你是否有充足的证据链去解释代销业务的合理性?
以下提供一些证据链思路(仅供参考):
以一笔100元的代销订单为例
假设消费者向被委托方(平台)支付100元购买委托方(品牌)的商品,协议约定佣金比例为20%。
1. 证明“业务真实性的”证据(合同流、货物流)
这是整个故事的“剧本”和“道具”,证明生意是真的。

2. 证明“资金流转一致性”的证据(资金流)
这是故事的“现金流”,每一分钱都要有来龙去脉。

3.证明“税务处理合规性”的证据(发票流)
这是故事的“完税证明”,确保票据与业务完全匹配。

总结: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任何脱离业务真实背景的“税务合规”都是危险的,四流一致是税务合规的基石,在代销+空中分账模式下,传统的四流一致形式被打破,因此需要用新的方式来证明一致性,合规的关键在于,用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空中分账”的资金切割与业务合同的权责划分是完全匹配的,通常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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