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奖励申报说明

来源:北京经信 发布时间:2026-02-25

附件10

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奖励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京经营(不含央企),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软件服务商、信息服务商等,具备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且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无重大安全事件发生。

2.申报主体应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专业的数字化产品或服务,具备面向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产品或解决方案,在北京市及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具备显著的应用赋能成效。或申报主体提供的套餐纳入北京市数字化转型基础套餐服务清单。

3.申报主体服务规上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达标。若平台方是通过经销商与规上制造业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的,需提供平台方与经销商的有效授权证明,且授权时间早于服务合同签订时间。

4.每家规上制造业企业仅可参与一家项目申报主体的申报工作,且不重复享受奖励政策。

5.若所服务企业与申报主体存在互相控股20%及以上、母子公司、兄弟主体、同一实控人(非政府机构)、同一法定代表人等关联关系的,不予支持。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本政策对满足以下条件的平台服务商给予资金支持:

1.针对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15日,与待达标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的平台服务商,奖励标准为每服务一家待达标规上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达标,按照对应合同金额的50%给予奖励,服务同一家企业而获得的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10万元。鼓励服务商与达标企业按1:1分配奖励资金。达标认定年份需不早于合同签订年份。

2.针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15日,与待达标企业签订转型基础套餐服务合同的平台服务商,帮助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达标后,对平台服务商按套餐服务合同金额奖励(每服务1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3.所服务企业2024年、2025年、2026年通过北京市企业数字化转型达标认定。

4.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至少一项:①数字化转型相关设备设施、信息技术工具、基础软件、信息系统等建设、升级或集成服务;②数据集成、数据共享或数据分析应用等服务;③数字化转型相关整体性解决方案等服务;④数字化转型基础套餐服务。

三、时间要求

1.平台服务商可在本实施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18:00内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declare?govId=1650417040930578434),按照填报指引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申报备案。

2.各区可在本实施指南发布之日起组织开展诊断、供需对接,配合完成验收工作,并于2026年6月25日18:00前提交各平台服务商整套申报材料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10-1.平台赋能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达标认定及资金申报流程

         10-2.年度平台赋能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奖励申报材料汇总表

         10-3.平台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申报书

         10-4.平台赋能服务验收单

         10-5.企业数字化达标现场核验验收单(数字化转型成熟度三档)

         10-6.企业数字化达标现场核验验收单(北京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达标水平指标

         10-7.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承诺书

         10-8.常见问题Q&A

         10-9.选择数字化转型基础服务套餐操作指南

附件10-1

平台赋能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达标认定及资金申报流程

一、达标认定及资金申报流程

对于2024-2025年已经签订服务合同的,平台服务商在完成备案后,平台服务商对照申报条件、支持范围和标准等,向服务企业所在区提交全套材料清单,申请给予资金奖励。全套材料清单包括:

1.平台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申报书(附件10-1-3);

2.企业数字化达标现场核验验收单(附件10-1-5、10-1-6)

3.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承诺书(附件10-1-7);

4.平台赋能服务验收单(附件10-1-4);

5.服务合同、服务实施证明材料、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

对于2026年新签订服务合同或服务套餐合同的,平台服务商达标认定及资金申报主要流程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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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26年“平台赋能”达标认定及资金申请流程

(一)平台服务商在线备案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本实施指南发布之日起至申报截止时间内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declare?govId=1650417040930578434),完成在线备案,并按照填报指引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申报。

(二)组织供需对接

根据待达标企业的问题和需求,通过视频直播、专题会等方式,组织平台服务商等与待达标规上制造业企业开展供需匹配和对接。

选择转型基础服务套餐的企业,待达标企业可自3月2日起登陆网址(https://beijing.dlttx.com/zhenduan/),按需选择对应的服务套餐(操作指南见附件10-9)。

(三)企业开展改造升级

企业自主选择平台服务商(不限于上述组织供需对接的平台服务商),签订数字化转型服务合同或转型基础套餐服务合同。平台服务商按照签订的合作内容实施数字化转型服务,赋能企业提升数字化转型能力,实现水平达标。

(四)平台服务商申请核验

企业改造升级完成并自评达标后,平台服务商向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平台赋能服务验收单》(附件10-4)及《服务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达标汇总表》(附件10-3表3.1),申请对所服务的规上制造业企业进行达标现场核验和服务成效核验。

(五)专家现场核验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具有数字化相关资质或经验的专家纳入专家库,并对专家进行核验工作培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从专家库里抽调专家组建现场核验专家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派专人配合专家组对待达标企业进行现场核验。

现场核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核验:核验平台服务内容的实施情况及实现的服务成效。(2)达标核验:核验企业是否达到数字化达标要求。专家小组对照达标要求,对重要指标进行复核,现场商定评估结果,并与企业沟通。对双方一致认可的评定结果,由专家组全部专家及企业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已有达标验收单且验收通过的,若申请奖励资金,也需通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开展达标现场核验。

(六)平台服务商申报

平台服务商对照申报条件、支持范围和标准等,向服务企业所在区提交全套资料(同上),申请给予资金奖励。

(七)材料审核和资金下达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各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按规定程序报局党组审议批准,确定奖励名单及奖励额度,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决策或局领导审批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划拨给相关主体。

二、数字化达标认定方式

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视为数字化转型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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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成熟贯标二级及以上、两化融合贯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定为三级及以上需企业提供证书证明。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5G全链接工厂、北京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由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名单核验。数字化转型成熟度三档现场核验验收单见附件10-5,数字化转型达标水平指标现场核验验收单见附件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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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下数字化达标认定方式任选其一:①数字化转型成熟度三档及以上、②智能制造成熟度贯标达二级及以上、③通过两化融合贯标、④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定为三级及以上、⑤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⑥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⑦工业和信息化部5G全链接工厂、⑧北京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基础级以上,⑨按照《北京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4-2026年)》(附件1)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达到北京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指标需满足5个制造过程指标中的3项或满足5个制造过程指标中的2项和效益优化指标中的1项,或⑩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

注2:已有达标验收单且验收通过的如需申请奖励资金需开展线上自评、达标现场核验和服务成效核验。

注3:如选择认定方式为“①数字化转型成熟度三档及以上”,请注明所服务的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平台上的自评水平档次,达到三档及以上的可申请现场核验。

    注4:服务方式包括:服务合同(签订年份)、服务套餐。

3.2服务北京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达标具体情况

(按服务北京规上制造达标企业详细介绍,平台为每家企业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产品功能、服务价格、服务成效及价值,服务规上制造业企业名称等。)

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4.1服务关系证明

提供可证明服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交易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4.2数字化服务验收单申报

申报企业为待达标规上制造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的证明材料,需得到双方认可并加盖双方公章(见附件10-1-4)。

4.3数字化达标证明材料

所服务的企业选择的达标认定方式为:智能制造成熟度贯标达二级及以上、通过两化融合贯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定为三级及以上的需提供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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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8

常见问题Q&A

1.Q:什么是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达标?

A:待达标的规上制造业企业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视为数字化转型达标:数字化转型成熟度三档及以上、智能制造成熟度贯标达二级及以上、通过两化融合贯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定为三级及以上、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5G全链接工厂、北京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基础级以上、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或按照《北京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4-2026年)》(附件1)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达到北京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指标需满足5个制造过程指标中的3项或满足5个制造过程指标中的2项和效益优化指标中的1项。

2.Q:平台所服务的制造企业注册地必须在北京吗?

A:平台所服务的制造业企业注册地必须在北京,且在2024—2026年待达标规上制造业企业清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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