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个文字说明:
1、融资性贸易的本质是资金的空转和套利,属于伪金融。国有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是具有高度风险性的、被监管禁止和重点打击的行为;
2、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服务于实体贸易,属于真金融。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属于风险可控的、被政策鼓励的业务,代表了地方国企未来的一种发展方向。
一、共同点
尽管供应链金融和融资性贸易的本质不同,但它们在表征上却有一些相似之处:
都基于贸易背景两者都围绕一个或多个贸易合同展开,形式上都有货物、服务和资金的流动;
都提供融资功能在交易过程中,至少有一方(通常是中小企业或供应商)获得了资金支持,解决了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
都涉及多个参与方通常都涉及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以及可能存在的金融机构或类金融平台;
都发生在供应链场景中活动都嵌套在供应链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中。
正是因为这些表面上的相似性,才使得融资性贸易常常被伪装成供应链金融。以至于部分从业者都分不清楚两者的区别,相应地,这些相似性也增加了监管和识别的难度。
二、核心区别

通过上表7个维度的对比,可以比较直观地看出两者之间的核心区别。
三、简单比喻
融资性贸易,好比 “挂羊头卖狗肉”门口招牌是“羊肉铺”(贸易),但实际做的是“地下钱庄”(融资)的生意。羊肉(货物)可能不新鲜、甚至不存在。——融资性贸易在整个生意中只是为了进行资金借贷而存在,非但不合规,而且风险非常高。
供应链金融,好比 “给血液循环系统加油”人体(供应链)本身是健康的,需要血液循环(物流、商流)来维持生命。但当某个部位(中小企业)供血不足或因故失血时,通过外部补充一些血液或营养(资金),来帮助整个身体更高效地运转。——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是服务于实体的健康运行。
四、一眼看穿融资性贸易
如果一项业务出现以下一个或多个特征,就需要引起警惕,因为它多半是融资性贸易——
交易链条异常冗长,同一批货物在关联或非关联企业间多次转手,却一直未被消化;
交易模式不符合商业逻辑,例如“高买低卖”、闭合循环贸易(货物居然回到了链路中的某个销售方那里);
“四流”不统一,特别是货物流与票据流、资金流分离,即“走单、走票、不走货”;
资金流形成闭环,资金的最终来源和去向是同一企业或关联方;
交易链中的一方或多方为缺乏贸易资质的国有企业。因为国企有信用好、融资成本低的优势,常被用作为融资性贸易的资金通道。这也是国资委三令五申,要求国企要围绕自身主责主业开展业务的原因。
五、一句话总结
判断某个业务模式是融资性贸易还是供应链金融,最核心的标准就是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融资”而虚构贸易,还是为了“促进真实贸易”而提供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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